脱氢乙酸2025年禁止

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脱氢乙酸钠)自2025年2月8日起,在中国将大范围禁止使用。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24),以下食品类别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规定被删除:

淀粉制品

面包

糕点

焙烤食品馅料

表面用挂浆

预制肉制品

果蔬汁(浆)

腌渍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也从原先的1克/千克调整为0.3克/千克。这一变化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保护。